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时间、录取流程
4月28日
学区查询
各城区、开发区从4月28日起,通过官方网站开通学区查询系统,家长可登录户籍所在区域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5月7日
网上信息登记
5月7日9:00-12日17:00,所有申报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5月13日
现场登记信息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信息登记的,可于5月13日9:00—17:00或5月14日9:00—17:00,持户口簿或本市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信息。
5月31日-6月1日
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各公办中小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结果及公办学区学校“两个一致”审查结果告知家长。
6月1日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
6月1日,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填报本校初中就读申请表,家长(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进行初审,报城区、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网上报名,不再参加公办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6月10日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6月10日9:00-15日17:00,信息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通过“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兼报。选择申报民办学校的,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报名。
6月16日
公办学校录取
6月16日—17日,各城区、开发区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派送学位。6月18日15:00前学校将录取结果告知家长。
6月22日
民办学校录取结果查询
6月22日15:00-23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1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结果网上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6月24日15:00前到民办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由各城区、开发区于7月16日—19日,统筹安排入学。
6月23日
第二阶段录取
6月23日—6月24日,各城区、开发区安置符合“两个一致”、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回学区学校就读;结合实际,安置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公办学校就读。6月24日9:00—25日15:00,学校将录取结果告知家长,并通知家长于7月14日9:00—15日15:00到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月25日
公布空余学位数额
6月25日,公布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录取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
7月2日
空余学位报名
7月2日9:00-6日17:00,按照自愿原则,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系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7月13日
空余学位录取结果查询
7月13日15:00-14日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7月14日
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7月14日9:00—15日15:00,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7月16日
统筹安排入学
7月16日—19日,各城区、开发区统筹安排因特殊情况未进行信息登记或未按规定时限报到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