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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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长春市11所民办学校学费将调整

    26日,吉林省发改委官网公布了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调整方案。该方案显示,吉林省省级管理的部分民办中小学学费标准已执行到期,自2020年底,吉林省发改委陆续接到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等学校调整学费申请。该委根据办学成本变化,按照动态调整学费的要求,拟定了学费调整方案。

    据了解,执行范围包括:长春东师中信实验学校、省二实验高新学校、省二实验远洋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小学、长春吉大附中力旺实验中学、长春市外国语实验学校、东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长春东师附中青华学校、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长春日章学园高中。

    调整标准为:小学阶段: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15000元/生年。

    初中阶段: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20000元/生年。

    高中阶段:师大青华学校学费最高标准拟调整为23000元/生年,其他高中学费标准调整为20000元/生年。

    以上学费标准为学校执行的最高标准,各民办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办学成本等因素适当下浮,具体标准由各民办学校自主确定。各学校在确定具体标准后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学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各学段原有在校生执行入学时的收费标准,新入学学生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目前,该方案正在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5月7日。联系电话:(0431)88906877。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实习生许照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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