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手机、银行卡、医保卡、身份证,这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品,丢一样都上火,没想到家住汪清县天桥岭镇的王女士一下把这几样全丢了。
4月17日上午,王女士匆匆来到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在农贸集市买水果时背包被人拿走,包内有现金3000多元,手机一部,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
原来,王女士当日在自动取款机提取3000元现金后,到附近集市购买水果,在挑选水果期间,王女士顺手将背包放到水果摊上,当挑选完水果后准备结账时,发现刚才放在水果摊上的背包不见了,她四处寻找,但未见背包踪影,期间王女士想起自己的手机还在包内,随即借朋友手机拨打自己的手机,但电话拨通未见回复,一时无助的王女士选择了报警。
民警迅速调取集市附近的监控视频,根据王女士提供的时间节点,视频中出现一名中年女子,手里拎着一个与王女士颜色相同的背包,该女子在离开集市后骑一辆电动车离开。民警立即对该女子的行走路线进行视频追踪,发现女子停好电动车后进入某超市内,随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超市找到该女子。
当民警说明来意后,女子才发现手中的背包不是自己的。据该女子讲,自己也有一个和王女士一样的背包,当天买完水果后,发现摊位有一个背包,女子一时忘记自己是否带了背包,很自然地拿起背包离开了水果摊。
经民警与王女士现场查看,背包内物品原封未动,当民警将背包交还给王女士后,开心的王女士原谅了对方的无心之过,为对民警高效快速的助民效率表示感谢。
/延长才郭广东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