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长人社联﹝2021﹞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延续实行长春市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应缴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政策,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此项政策将为2.98万户参保企业减负约2.2亿元。
2020年,长春市人社局通过“免、减、缓、降”工伤保险减负政策,纾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2020年底,工伤保险保险费减免政策已到期,从今年1月1日起按规定恢复正常费率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长春市人社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这是长春市人社局落实惠企援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又一项具体举措。至此,从2018年开始长春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已实现“四连降”。/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