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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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再次醉驾 这个嗜酒如命的司机被判拘役

    都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偏偏有位“豪横”的东北大哥,在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犯事儿了!不仅是醉驾,还醉酒后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2020年4月7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沈吉高速公路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取保候审、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0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在取保候审、驾照吊销期间于吉林市船营区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吉林高速公安梅河口分局并案侦办。

    2020年4月7日20时许,吉林高速公安局梅河口分局指挥中心接沈吉高速烟筒山服务区警务室治安员报警,一辆本田轿车撞在服务区花围上,车损严重。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车辆前保险杠已经基本脱离车辆,驾驶员正趴在车辆的方向盘上鼾声四起。叫醒驾驶员后,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徐某就近带入警务室,进一步调查。

    民警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初步检验,驾驶员徐某的检验结果已经爆表(峰值100mg/100ml)。经抽取静脉血进行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23.44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犯罪嫌疑人徐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不过,这次醉驾经历却没能让徐某长记性!2020年12月18日13时许,徐某在吉林市船营区一面馆饮酒后驾驶本田轿车沿黄旗街行驶至泊逸台附近时,与一辆黑色轿车相撞。徐某与当事人发生争执后潜藏在事故现场,吉林市公安局船营交警大队民警处理事故时将当事人徐某揪出。随后民警带徐某进行静脉血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53.06mg/100mL,比上一次醉驾还要高。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交警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由于嫌犯徐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至吉林高速公安局梅河口分局并案侦办。

    最终,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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