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印发《2021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要点和监督检查计划通知》,明确了6个方面、18项工作内容。
强化新冠病毒疫苗监管。与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保障疫苗渠道的封闭性,防止和杜绝新冠病毒疫苗流入非法渠道。切实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全过程追溯工作,加大对涉新冠病毒疫苗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突出高风险药品监管。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经营企业,重点对芬太尼类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持续合法合规经营。对经营范围中含较高风险药品的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此外,对强化专项检查和整治、加强监管能力提升、加强监管法规政策落实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监管重点。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实习生潘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