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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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都市]

吉林省医保发布温馨提示:

请于3月31日前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记者从省医保获悉,市民如有2020年度发生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尚未报销,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尽快到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工作日)。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大厅(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一楼)。受理范围: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1.身份证;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3.费用清单(加盖有效印章);4.住院病历。

    (二)门诊费用报销:1.身份证;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3.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并加盖有效印章)。

    报销款项拨付至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拨付至单位经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拨付至代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若报销本人死亡的,必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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