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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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都市]

【3·15投资者权益保护】私募基金知识(二)

    “3·15投资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在吉林证监局的指导下,东北证券投教基地推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在行动”之私募基金知识问答,为广大投资者解读私募基金相关知识。一、“伪私募”有哪些特点?

    1.公开募集。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2.保本保息。承诺给予投资者保本、承诺给予投资者固定收益、承诺定期付息等。

    3.名基实贷。没有主动的风险管理,约定由基金管理人关联方、投资标的大股东或关联方溢价回购,从而达到变相从事放贷业务的目的。

    4.未到协会备案。以私募基金名义宣传、募集,但并未到基金业协会办理产品备案手续。

    二、私募基金投资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宣传“套路”要警惕:(1)以“登记备案”不当增信。

    (2)以“托管人托管”不当增信。

    (3)其他违规宣传“套路”。

    2.购买渠道要正规,切忌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警惕披着“金融创新”外衣的违规募资。

    3.投资要量力而行,应对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如不能承受或承受风险能力较弱时,应审慎购买。

    4.事前要摸清底细:

    (1)初步判断合规水平。(2)了解执业能力。(3)细看合同。

    5.决策要理性谨慎。6.投后要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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