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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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都市]

汽车贴膜后出现气泡还不肯退费市民将汽车美容店起诉至法院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起因汽车贴膜引发的消费者和经营者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解决了困扰当事人许久的烦恼,成功地保障了原告当事人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2020年10月10日,原告潘某到被告长春市某汽车美容会馆给自己的汽车贴膜。贴膜完成后,潘某发现贴膜多处有灰尘并出现起泡现象,严重影响汽车美观。于是潘某找到汽车美容会馆经营者杨某,要求重新贴膜或全额退还贴膜费用600元。杨某承诺为潘某重新贴膜但一直拖延。2020年10月31日,潘某向消协投诉,要求杨某全额退款。经调解二人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潘某于2021年3月3日诉至法院。

    接案后,办案法官于3月5日来到被告某汽车美容会馆送达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送达时杨某态度蛮横,反复质问法官道:“就这么点事儿,你们法院也管?我是不会出庭的。”办案法官明确向其表达了案件无论大小,法院都会公平公正处理,同时告知杨某,如果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办案法官的再三劝说,杨某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同原告潘某协商处理此事。调解过程中,原告要求被告三倍退还消费款,而被告则只同意退返200元,双方一度僵持不下。办案法官向双方释法析理,希望双方考虑到中间介绍人的情面各退一步,真诚交流。最终在法官的不断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杨某向原告潘某全额返还消费款600元。3月10日,款项给付完毕,潘某撤诉,本案圆满完结。

    /秦凤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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