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省总工会制定了《吉林省规范煤矿劳动用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实施方案》,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管理,保护煤矿从业人员权益,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到2021年底前,逐步取消井下劳务派遣用工,基本实现“入企即入校”,变招工为招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规定,严格控制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和用工比例,将比例控制在从业人员总数10%以内。
据了解,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驻地煤监分局(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工会对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以下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摸底。
在不影响煤矿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采取以转为劳动合同制用工为主的方式,有序将劳务派遣用工转为直接用工或实施转岗。严格控制非主营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数量和用工比例;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