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拟定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该《意见》显示,“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将以三环以内集中连片棚户区为重点,计划改造棚户区约3.8万户,基本完成三环以内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据了解,棚户区界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是,长春市城市棚户区包括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功能不完善、人均建筑面积小、配套设施不健全、房屋安全和消防隐患多的平房。
危旧房指建筑物使用年限超过45年、配套设施不完善和使用年限未超过45年但经工程检测和技术鉴定确定为D级危房,以及影响城市建设实施或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影响城市景观和功能的危旧楼房。
“城中村”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被建成区包围、半包围或与建成区连接成片的自然村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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