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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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6版:[都市/广告]

2020年全省法院执行案件结案率全国第一

    2020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统领,巩固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行质效持续巩固提升,补短板、强弱项、抓管理、建机制。全年执结案件164260件,结案率99.1%,同比2020年提高2.9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1名。执行到位金额243.89亿元,执行到位率31.9%,同比2020年提高8.3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8名。二十二项执行质效指标17项位居全国前十名。

    全年执行工作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及时兑现胜诉合法权益。2020年省高院先后组织开展“春季执行会战”“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各级法院执行法官干警通过“午夜出击”“凌晨行动”“假日执行”强力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共投入警力9876人次,出动执行车辆5932台次,集中执结案件40913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93.3亿元,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43.05天,同比减少65.88天,人民群众胜诉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全省法院共对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案件实施司法救助285件,救助361人次,发放救助款1566万元。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共445件,结案率100%。执行到位13.28亿元,执行到位率86.12%。全年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1714例,限制高消费136736例,限制出境942人次,司法拘留563人,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0人。

    突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严格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为1389名涉企被执行人撤销了“老赖”标签,核准解除“限高”措施6699人。推进执行工作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用“生道执行”为受困企业寻求出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探索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推行审执工作自动衔接,实现执行案件网上立案的方便、快捷与安全。区块链智能审执衔接司法服务荣膺“2020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称号。

    突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健全完善。省高院代为起草了《关于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于2020年3月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在与省政府联合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先后与省公安厅、省政数局、省税务局出台文件,进一步健全了联动协调机制。与相关政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涉府案件及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共同化解,成效显著。

    突出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增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内生动力,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执行事务分段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了“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强化立审执工作衔接,提高财产保全率,着力提高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

    2020年执行工作典型案例(部分)

    案例:吉林磐石某药业公司执行案

    【简要案情】2017年,磐石某建筑公司为吉林某药业公司维修厂内设施,经结算后,尚欠30万元工程款,经该院主持执行和解,吉林某药业公司分三期偿还,每期偿还10万元。在偿还第三期欠款时,由于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一直未能按期支付欠款。磐石某建筑公司于2020年1月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阅卷,通过执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依法对吉林某药业公司的银行账户采取了网络冻结措施。因银行账户被冻结,该公司的税费、电费、水费等均无法按期交纳,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

    磐石法院执行局在了解到企业现状后,通过“生道执行”评测系统对吉林某药业公司进行评估(评测方面包括:基本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股东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司法信息、风险信息、年报信息、知识产权经营信息等八个方面),发现吉林某药业公司符合“生道执行”标准。磐石法院执行局主动找到双方当事人,向双方释明“生道执行”的执行方式,积极主持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并邀请吉林洁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生道执行”全程参与监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吉林某药业公司先予支付5万元,余款在年末结清,磐石某公司同意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吉林某药业公司的强制措施。磐石法院执行局在确认吉林某药业公司按约支付5万元后,依法解除了对其的账户查封,保障了吉林某药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案例:长春某牧业公司执行案

    【简要案情】2018年12月18日,被执行人长春某牧业公司为扩大经营新建厂房,与申请执行人吉林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200万元。因牧业公司未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小额贷公司于2020年6月4日依据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宽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了解,牧业公司是长春市一家以经营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出口委托业务为主的知名公司,该企业多次获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信用优良企业等荣誉称号,且该企业一直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除2-5月份疫情期间以外,没有不良还款记录。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影响,办案法官没有机械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交流,了解到牧业公司主观上并想逃避债务,只是之前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受阻,资金周转不开,无奈才拖欠了货款。5月份以来,生产经营已慢慢恢复,企业也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清偿欠款。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希望法官能够帮忙协调小贷公司,争取减免其因违约产生的罚息,减轻企业负担。在经过实地走访后,法官确认被执行人所说的情况属实。于是,法官又与小贷公司沟通,说明牧业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还款意愿,希望其能够理解疫情之下民营企业经营难处,减免对牧业公司的罚息。在法官的努力下,小贷公司减免了牧业公司全部罚息共计13万元。2020年6月12日,被执行人自动将欠款偿还完毕。

    案件执结后,牧业公司联系执行法官,称因公司曾为案件被执行人,企业在融资贷款中会遇到很多障碍,希望法院能够出具相关证明说明其自动履行情况。根据当事人需求,宽城法院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决定对于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正向激励措施,于6月15日向牧业公司出具了全省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向有关金融机构、部门进行推送,畅通了企业的融资通道。案例:抚松法院奔赴黑龙江执行人参案

    【简要案情】2020年秋季以来,抚松法院在执行一起系列案中,针对一批失信被执行人种植的人参开展集中“清剿”行动,打响了“秋冬人参专项执行攻坚战役”。根据申请执行人所提供线索以及法官通过调查得到的失信人行动轨迹,对失信人分布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桦木林场、饶河县龙头镇及齐齐哈尔九三农场这4起深山里人参货品逐一进行查封、保全、分割或变卖,被执行人种植人参总面积为1.12万丈,执行总标的额为688万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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