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得到一利好消息,从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3日,长春市商务局将在全长春市范围内发放50000000元“迎新年消费券”,为岁末年初的购物热潮再添一把火。
据了解,此次消费券的发放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10时准点开抢,抢完即止。
获券资格为:利用云闪付APP或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消费者个人账号内,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消费券金额为:当你抢券时,系统会推送给你四种面额的券,40元消费券、100元消费券、200元消费券、500元消费券。但是你最多只能任选3张。同一平台内,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用户限领1张,合计限领3张。
使用规则为:
1.此消费券为满减券,需要在核销商家范围内进行核销,单次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每天不限制使用次数。消费满200元可用4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500元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1000元可用200元消费券1张;消费满2000元可用500元消费券1张。
2.有效日期自获得之日起至2021年1月3日24:00时有效,过期自动作废。
3.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兑换现金,不可转赠。
4.使用消费券获得优惠的订单如果发生退款或撤销,则该张消费券作废,无法再次使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