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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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男子多次殴打同居女友且不知悔改

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民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近日,吉林省天桥岭森林公安局青松派出所,对一名多次殴打同居女友,且不知悔改男子进行处罚。

    11月21日晚,家住天桥岭朝阳小区居民报警称:自己邻居被其男友殴打。接警后,青松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了解,当日打人男子赵某酒后因琐事,与同居女友刘某发生口角,争吵间赵某情绪激动,动手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夺门而出跑到邻居家躲避。

    几分钟后,刘某觉得男友赵某应该消气,随后告别邻居回到家中。没成想赵某见到刘某后仍然不依不饶,继续借着酒劲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再次夺门而出,边跑边向邻居求助,楼上邻居应声出门,见到刘某正被赵某按在自家门口地上,邻居上前将赵某拉开,并报警。

    据刘某讲,赵某每次醉酒后都会对刘某进行殴打。2019年冬天赵某曾因醉酒后殴打刘某,被派出所民警约束到酒醒,因刘某考虑到双方感情,对赵某进行谅解,并请求民警进行调解,赵某当时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向民警表示不再犯错。没想到赵某口是心非不知悔改,醉酒再次对刘某进行殴打,此次殴打造成刘某软组织损伤,刘某对赵某所作所为伤透心,对赵某失去信心拒绝原谅赵某。

    最终,青松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处罚,赵某对殴打他人行为付出了代价。

    /延长才郭广东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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