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长春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同时,长春市一批村镇、单位、家庭、校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受到表彰。
双阳区太平镇、九台区土们岭街道马鞍山村、绿园区合心镇新农家村、二道区英俊镇胡家村、农安县合隆镇红星村、榆树市恩育乡新胜村、德惠市布海镇升阳村、净月高新区新湖镇长山村、双阳区鹿乡镇镇区村、公主岭市怀德镇三里堡子村、公主岭市环岭街道火炬村、公主岭市范家屯镇马洼子村等村镇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朝阳区委组织部、南关区政务信息中心、宽城区兴业街道办事处、二道区东盛街道亚泰社区居民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双阳区税务局、省万佳健康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世界雕塑园、长春市群众艺术馆、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纪委(市监委)、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长春市市容环卫信息管理中心(长春市城市管理督查大队)、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等单位,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