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不吸取教训,一次醉驾的教训不够,两年内二次醉驾又被交警当场查获,驾驶员胡某好了伤疤忘了疼,2019年醉驾被抓,2020年又因贪杯醉酒驾车被敦化交警查获,当事人后悔莫及,从此下定决心再也不喝酒开车。
2020年11月10日,按照吉林省交警总队关于“逢十交通整治统一行动”的工作要求,敦化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15分在南环路口,一辆号牌为吉HR77XX的黑色小型轿车驾驶员行为可疑,看到交警查车,试图掉头,躲避检查,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黑色轿车拦截,并将驾驶员控制住,驾驶员身上及车内弥漫着浓重的酒气。执勤交警通过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胡某身体内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查,驾驶员胡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于2019年2月因醉驾被敦化交警大队吊销,胡某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执勤交警将驾驶人胡某带至医院抽血取样,进一步固定证据。
据了解,驾驶人胡某曾经在2019年2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敦化交警大队查获,后被敦化市法院判处一个月的拘役。这次又醉酒驾驶机动车,胡某两年内两次醉酒驾车,屡教不改。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胡某面对交警的讯问懊悔不已,无奈地承认:“就好这一口!”民警们为真正让其受到教育,耐心地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酒驾交通事故案例和危害,胡某这才彻底悔过并下决心:“下次坚决不敢这样做了,酒后开车,真是害人害己!”/王域涛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