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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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我省今年这些税费减免助力企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税费减免政策。为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享受国家政策的支持,吉林省结合实际,先后出台相关税费减免落实政策,助力企业恢复发展活力。

    据了解,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明确: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通知中也提出:指导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资企业用好用足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政策措施,按规定经批准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税费。做好外资企业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落实。/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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