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银行贷款,扶余一公司法人代表竟然伪造21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近期,前郭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伪造证书骗取贷款的案件。
被告人牛某系扶余市某农贸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8月,牛某以扶余市某综合农贸市场名义,利用伪造的21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从松原市某信用社骗取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贷款到期后,扶余市某农贸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拒不归还借款。
而被告人牛某辩称自己并没有行骗,不构成犯罪,称自己一直聘用连襟李某管理公司,贷款手续均由李某办理,自己对于21处房屋他项权利证书的真假并不知情。后经前郭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早已死亡,并于2007年4月30日被注销户籍,且李某的死亡时间早于办理他项权利登记时间。对于牛某辩解内容法院不予采信。
前郭法院依法审理后,最终判决扶余市某农贸综合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牛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责令被告人牛某退赔给被害单位松原市某信用社人民币2500万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