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无事故,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称,检查重点内容一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等问题,是否存在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存储超量和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问题。
检查重点内容二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集中连片经营、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的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通知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加强自查。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应停止进货。
应急管理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覆盖安全检查,并加强对企业自查和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惩处安全承诺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严格落实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在2021年1月底前至少开展一轮满足覆盖率要求的安全检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