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清理公告
根据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吉林省隆迪粮油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县丰盛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县德丰粮库、农安县仓茂粮食有限公司、农安县佳源粮食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农安县金谷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农安县盛源粮食有限公司、农安县兴源粮食有限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黄金分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高家店分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新阳分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三岗分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新农分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长春市巨丰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农安县兴龙农业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刘家分公司、农安县宏扬粮食加工有限公司、长春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农安县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19家公司在我行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自登报之日起30日内来我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做久悬账户处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安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