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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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3版:[都市]

趁天黑藏身断头路就“安全”了吗?

NO!长春交警查获6辆“百吨王”

    为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升文明交通管理水平,全力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全力营造交通违法少、交通秩序好、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2020年9月10日起至11月10日,在全长春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联合执法让“百吨王”无所遁形

    10月13日晚6点,长春净月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一条断头路上发现6台停靠在路边的“百吨王”大货车,驾驶员都不在现场,车辆停放位置隐蔽,为逃避检查,这些大型货车多在警力部署相对薄弱的后半夜统一上路行驶。

    净月交警大队、双阳交警大队民警联合路政执法部门,终于联系到车主。民警将6辆严重超载的“百吨王”大货车送至治超站进行检斤。经称重,这些货车全部超载50%以上,载重均超过百吨,且涉嫌加高加宽改型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过50%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2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且将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将持续严厉打击货车超限

    10月15日21时许,绿园交警大队民警在西四环城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且车体下沉,存在超载超限嫌疑,经检测,该货车核定载质量为15370公斤,实际质量为95560公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将超载部分货物卸载转运。

    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兰家中队民警在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行驶中明显减速,民警拦截后经称重,确认其存在超载违法行为。驾驶员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二道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乐群街执勤时,发现一台轻型厢式货车涉嫌超载,经称重该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5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驾驶员赵某明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告知其超载行为的危害性并要求将超载货物进行卸载转运。

    超载的大货车,行驶中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易发生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长春交警将持续对大货车超限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希望广大货车车主和驾驶员主动杜绝货车交通违法行为,真正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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