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张秀伟,身份证号码:410305197612095343将与长春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7日购买坐落于(长春市昆仑大厦D栋1217室)签订的合同编号:Z-0490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签约金收据金额16304元、维修金收据金额2875元、契税收据金额1725元全部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
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光华苗木基地将法人名章徐光(2201811133552)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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