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六保”工作行动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促进长春市中小微企业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长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市级财政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按照“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财政引导、放大效应”的原则,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功能,有效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
通知中指出,贴息内容为,对长春市中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银税互动平台获得的信用贷款给予贴息,特别是初次融资成功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市级财政按照LPR利率的3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长春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网站申报。企业在金服平台网站填报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后,下载并提交贷款贴息申请表,经办银行和金服平台工作人员负责指导企业完成全部贴息流程。/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