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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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关于申报2019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

符合三种条件可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有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医疗权益,降低患大病、重病后的负担,日前,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19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对申报注意事项进行了解读。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医疗救助?三种条件且参保人及家庭有较大困难可申请

    符合以下条件,给参保人员本人及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困难的,可以提出救助申请:(一)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普通参保人员,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定点机构结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后,普通人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61000元以上部分,且从需救助费用发生月至今连续足额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的;(二)缴纳保健补贴的保健对象,所发生医疗费用经定点机构结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后;正厅个人现金负担超过36600元以上部分;副厅和正高个人现金负担超过42700元以上部分,且从需救助费用发生月至今连续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费用的。

    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需提供以下五方面材料

    (一)《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电子版登录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在网上公告栏目中《关于申报2019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下载,官网地址:www.jlyb.gov.cn);(二)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医疗费用收据原件或报销凭证原件;(四)参保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五)如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本人银行卡,委托单位经办的,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单位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单位经办人银行借记卡;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个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可在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下载。参保人员离世须委托单位办理,并填写单位授权委托书。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是什么?申报过程中遇问题可打咨询电话

    (一)填写《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二)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确认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服务窗口(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申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431-96618。申请医疗救助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服务窗口,逾期未申报的,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额度是多少?原则上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救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度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哪些情形不列入救助范围?五种情况不列入救助范围

    (一)未经医保部门核准发生的费用;医疗过程中,因违规产生的费用;特需医疗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费用;(二)被列入救助范围的费用,普通人员61000元以下部分;正厅级人员36600元以下部分;副厅级和正高级职称42700元以下部分;(三)已由参保单位或其机构补助的,不计入救助范围;(四)普通人员未缴纳公务员补助的,保健对象未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五)逾期未申报的。/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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