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朝阳大队六网格民警在路面盘查时,一辆黑色奔驰小型客车发现路口民警后,故意将车辆速度减慢,并向路边停靠,欲逃避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形迹可疑,立即上前检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夏某震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有浓重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员夏某震于2017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驾驶证。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等待夏某震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10月6日8时30分许,双阳交警大队指挥分中心发现预警:一辆沿G334国道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型轿车状态异常,民警迅速展开布控,将该车拦截并控制驾驶人朱某。盘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朱某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且驾驶证已因醉驾被吊销。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民警随后对朱某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抽取朱某静脉血样化验,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一次被查处,不吸取教训,仍然要明知故犯,酒后驾车就那么香吗?夏某震和朱某不仅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且均为再犯,一经定罪必将面临刑法的从重惩处。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