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9月22日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长春市司法局将于近期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申报工作。
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并由市司法局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审查。市级以下国有企业员工申请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并由市司法局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报送吉林省司法厅审查。
申报时间为10月14-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受理部门为长春市司法局,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青年路6399号。联系人律师工作处刘鹏亮、李朝华,0431-85805961。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吕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