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长春市教育局官网公布《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已经开始,时间截至10月10日,国庆假期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将关闭,请抓紧时间报名!
三类对象具备教师认定资格
持有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人员;长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长春市工作、居住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长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无犯罪记录,已在吉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长春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所在地的市(州)教育局申请。
申请认定流程要看仔细
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9月21日-10月10日(国庆假期期间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关闭)。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请仔细阅读说明)。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需要现场确认,社会人员确认时间和地点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3日-10月16日,上午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到长春教育学院(长春市台北大街与青萍路交会242号)113室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431-80526970;请申报人员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进行确认(户籍或居住证在经开区、净月区、莲花山开发区的请到二道区教育局现场确认,长春新区请到南关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在长春在读研究生: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由所在学校进行现场确认,材料由学校统一收集交到教育局(由学校负责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部门和教育局联系,统一设定认定点)。/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沈雪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