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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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都市]

公告

    公告

    致以下各位客户:

    由于您未能按照同我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定合同约定按时交纳

    房款,故我司按前述协议的约定与您解除《 》商品房预定合同》。

    请您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2日内到我司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吉林省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

    长春融创洋浦壹 挞定名单

    房号   客户姓名  认购日期 身份证号

    5-1-1301 叶剑 2020/8/23 220523********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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