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配资业务”,也从国家层面为这一行为划定了“红线”。在这里,我们也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小案例,希望各位投资者能远离场外配资与非法证券活动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场外配资”非法活动小案例:“代理”搞“杠杆”非法场外配资设骗局。近年来,非法场外配资死灰复燃。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的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海口市公安局接到全国各地群众多次电话报案称,其通过海南某配资平台投资理财,该公司网站和类似“HOMS系统”的APP出现无法进入,客服人员也无法联系,该公司涉嫌以场外配资为名实施诈骗,受害群众散布全国各地,投入金额不等。
东北证券投教基地再次提醒您,远离场外配资与非法证券活动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宋佳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