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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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广告]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

2035年将试验区全部乡村打造成美丽乡村

试验区范围为: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长春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市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

    为推动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举措,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到2025年,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乡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基本建立,城乡产业全面融合,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基本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到2035年,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

    试验区总面积11081平方公里总人口333万人

    据了解,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范围为:长春市九台区、双阳区、长春新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市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船营区、昌邑区、丰满区、永吉县。总面积11081平方公里,总人口333万人,建设用地8.94万公顷,拥有长春新区1个国家级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以下简称中新食品区)2个国际开放合作平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净月区)、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2个省级开发区。

    其发展定位为农村改革先行先试实验区。积极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融资等改革事项,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农业现代化建设先导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全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长吉一体化发展支撑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进试验区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为长吉一体化协同联动发展提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

    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等

    按照国家赋予的试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探索实践,重点围绕国际合作、平台引领、金融改革等方面,突出吉林特色,打造吉林亮点,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落实国家赋予的试验任务。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复制长春市九台区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闲置宅基地有效利用经验。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制定承包地经营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流转,以及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退出的具体办法,支持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争取国家改革授权,探索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推进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等不动产确权及颁证工作。探索采取“留权不留地”方式保留进城农民宅基地资格权,采取“组合式退出”方式保留承包地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一项或多项权益,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利益。

    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复制长春市九台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经验。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操作办法,规范入市程序规则。优化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交易制度,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等形式入市。探索规划空白村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实行“点状供地”和“混合用地”。支持农村集体在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及使用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相关价格体系。落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单元分割有关政策,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载体项目竣工验收后,按规划、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审定的房屋基本单元进行分割登记。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二级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此外,试验区要结合实际,积极大胆探索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体制机制等改革任务。

    同时着力探索吉林特色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引入正大集团等大型企业,推进优质粮食功能区建设,打造创新型国家级农业特区;利用中新食品区两国农业合作园区优势,与周边乡镇联合打造“食品+”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体。探索“区中园”模式,谋划建设中日产业园、中韩产业园、海峡两岸产业园等;依托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在人参市场开发、品牌建设、技术引进、转化利用等领域开展对韩合作,建设人参精深加工、人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和人参电子交易平台。强化平台引领。推动金融改革。

    2035年将试验区全部乡村打造成美丽乡村

    围绕推动改革任务落地,以重点工程为抓手,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和城乡产业有机融合,重点实施“十大工程”。

    农业特区发展工程。以正大集团等大型企业为引领,以若干特色农业项目为支撑,以一二三产业融合为路径,努力兑现农业综合价值。

    特色产业小镇创建工程。充分发挥特色产业小镇推动城乡融合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作用,打破行政区划,突出“一镇一业”,集聚人才、科技、金融等高端要素,带动农民就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带动和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配套、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依托试验区内各县区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着力打造高效农业引领、三次产业融合、农村生态保护、乡村旅游打造、传统农耕展示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典型。“十四五”期间,将试验区内30%以上乡村打造成美丽乡村,2035年全部打造成美丽乡村。

    观光农业提升工程。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订单农业、绿色有机农业,提高农业综合产出效益。

    农村电商发展工程。以电商为依托,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带动仓储物流冷链配送等相关产业协同配套发展。

    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工程。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会展经济带动工程。依托长春农博园平台,积极承接和举办国际秸秆产业博览会、农机具博览会、农业科技博览会等专项展会,不断提升展会层次规模和影响力,构建农业展会品牌集群,有效辐射和带动东北亚等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智慧农业推广工程。加强农业与科技融合,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加快对传统农业的改造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协作经济,加大对“公司+”“合作社+”“院所+”等条块化、网络化产业发展新模式支持力度,建立多主体、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有效辐射带动农村产业发展。

    农村“双创”培育工程。以“双创”园区(基地)和农业企业为载体,培育“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业态。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工程。将试验区作为一个整体,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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