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顿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春市民政局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市本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经查,73家社会组织存在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情况,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长春市民政局决定撤销长春市睿智培训学校等73家社会组织登记。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后,除组织清算、办理注销及进行诉讼活动外,不得开展任何其他活动”。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