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信新型结构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镀锌机组
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吉林华信新型结构科技有限公司三期镀锌机组扩建工程公告如下:
(一)三期镀锌机组扩建项目占地面积7083.72m2(包括室外公辅机组建设占地),三期镀锌机组扩建工程新建机组产能为年产28万吨。(二)征求意见稿的获取方式:(1)网络连接:https://www.eiabbs.net/thread-326092-1-1.html(2)纸质版报告: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杨工,电话0431-85161291);(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评价范围内相关人员及单位,详见征求意见稿。(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同前文网络连接。(五)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提交公众意见表至报告编制单位(转交至建设单位)。(六)起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