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次高速口,竟然被扣了两笔高速通行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长春市民周先生就遇到了“怪事”,6月18日凌晨,周先生从长春高速北收费站走ETC口进入长春,但他却发现,在10秒内,他被扣了两笔“85.05元”的高速费。
据周先生介绍,他是6月17日从黑龙江肇源返回长春的,正常高速费是85.05元,而按照银行卡交易提醒,在6月18日2点01分39秒和2点01分47秒,他的卡上分别被扣了85.05元。走一趟高速,不到十秒的时间里竟然被扣了两笔费用,难道是ETC设备出现了问题?
据长春高速北收费站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现在收费系统设置,一台车无论是人工缴费还是ETC缴费,在十分钟内都是不能重复收费的。那周先生为何被扣了两次费用呢?记者仔细查看周先生的扣费短信后发现,周先生两次扣费提示车辆的车牌号并不同。
原来在周先生的车里除了安装了本车的ETC设备,还有自家另外一台车的ETC设备。
据吉高集团96122客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ETC使用规则,是一车一卡一标签,ETC扣费的规则是一个标签通过电子门架,感应计费,周先生随身携带两个设备,所以电子感应标签肯定就是默认为两台车在高速上行走,同时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周先生随身携带了两个ETC的通行设备通行高速,有一个设备是其违规使用造成的多扣费,这种情况是不允许退费的。
工作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ETC设备一旦不使用应及时注销,切不可将设备随身携带。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