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经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拍卖,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对裴峰(债务人)的债权《个人经营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40905000539)及《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40905000539)转让给中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20年7月6日签订《债权资产转让合同》并完成资产交割。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受让人取得债务人欠付债权人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费用等款项,以及担保物权等在内的全部债权,并有权依法要求债务人清偿并承担偿债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有权要求提供物权担保的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现告知债务人、抵押人,对本债权转让事项有异议的,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与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