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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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8版:[综合]

23日,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出台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新闻发布会

加强对长春新区、保税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等重点领域立法

    今年年初以来,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起草了《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已正式印发。23日,长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出台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新闻发布会,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向东通报了《意见》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优化6个环境,提出27项举措。

    一是聚焦念好法治“紧箍咒”,健全完善法规政策,着力优化规则统一、可以预期的制度支撑环境。具体措施为:健全营商环境建设法规规章。例如,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优先安排、优先出台;加强对长春新区、保税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及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的立法等。完善涉及市场主体法规政策合法性审核机制。提高涉及市场主体法规政策制定的科学性。例如,在起草涉企立法草案和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利益调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风险评估等。扩大涉及市场主体法规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

    二是聚焦竖起法治“边界线”,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着力优化包容审慎、稳商助商的依法行政环境。具体措施为:推动涉及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例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修订、调整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避免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等。健全完善涉及市场主体行政执法监管机制。改进创新涉及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方式。有效提升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效能。加快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信用体系。例如,推进“信用长春”建设,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依法依规严格兑现政府向企业作出的政策承诺,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等。

    三是聚焦撑起法治“遮雨伞”,全面实施司法保护,着力优化公开透明、安心创业的公正司法环境。具体措施为:推动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例如,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插手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严肃查处利用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向企业索取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等。精准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例如,依法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损害及影响;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符合从宽处理的涉企案件依法坚决从宽,对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从速办理等。切实提升涉及产权保护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涉及产权保护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例如,加强审判、检察、公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升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与法院工作协调,推动形成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等。加强对涉及产权保护案件的法律监督。例如,强化涉企刑事案件的检察监督,依法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滥用强制措施、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财产刑执行不当等问题;强化涉企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

    四是聚焦砌好法治“奠基石”,扎实开展宣传教育,着力优化尊崇法律、依法办事的全民守法环境。

    五是聚焦织密法治“防护网”,有效提升供给能力,着力优化纾难解困、防范风险的法律服务环境。

    六是聚焦托起法治“公平秤”,积极推进共建共享,着力优化政商和谐、多方参与的监督评价环境。不断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效监督。

    下一步,长春市委依法治市办及相关责任部门将把主要精力放在《意见》的贯彻执行上,扎实做好监管执法“四项清单”落实以及行政机关被复议撤销案件、败诉案件集中整治等,陆续研究推出立法、守法、服务、监督等任务的推进办法,着力抓实督导考核和问效问责等工作,确保《意见》真正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城市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陆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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