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吉林省规定小微企业吸纳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每吸纳1人补贴800元,每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享受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符合条件企业可向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或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县(市、区)就业服务局(或人才服务机构)对企业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在《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签署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受理截止期限2020年12月31日。/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