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两次抽检工作,共抽检37类食品共537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中食用农产品共有4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二道区宏盛市场子敬水产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中东大市场春波水产品摊床销售的海水虾(皮皮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3.二道区美日鲜超市福安街店销售的鲜食用菌(滑子蘑)(散装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经济技术开发区伊东商城柏明蔬菜摊床销售的鲜食用菌(滑子蘑)(散装称重),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二道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王跃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