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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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都市]

长春市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年底前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县两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国省考核断面好水比例高于55.6%……今年,长春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落实控煤、控气、控尘、控车、控烧“五控”举措。

    扎实推进燃煤污染治理,年底前完成全市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工业炉窑治理任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2%以上。

    强化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管控,基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达标整治。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面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行动。新能源汽车或清洁能源汽车比例达到30%以上。

    开展扬尘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管理系统,全面扫测,挂图作战,精细化管控施工扬尘、标准化管控拆迁扬尘、规范化管控堆场扬尘、动态化消除裸土扬尘、机械化管控道路扬尘。年底前市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市)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城市建成区消除裸露地面。

    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落实秸秆禁烧十项机制,完成“禁烧区”秸秆离田、“限烧区”计划烧除,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年底前基本完成200项治水工程建设,国省考核断面劣五类水体比例控制在11.1%以下。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双阳区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劣五类所在流域内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23个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

    /李春晖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刘佳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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