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问题终于“官宣”了。
据悉,经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可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恢复线下课程。复课坚持“自查自评、书面申请、检查评估、公开承诺”的工作程序,做到“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复课一家”,小规模多批次、稳妥有序复课。
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照当地中小学返校复课检查基本标准,逐项自查自评,积极做好复课准备。
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课的书面申请。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检查评估。对经过检查评估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分批分期公布可以恢复线下课程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不符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恢复线下课程。
经批准恢复线下课程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防控责任承诺书。防控责任承诺书事项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沈雪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