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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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长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启动速裁快审

    近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适用速裁快审方式,快速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本案中,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吴某负事故全责,原告张某的车辆损失已由保险公司赔付。但因张某所驾驶车辆系运营车辆,现张某起诉吴某、保险公司,要求二被告赔付停运损失4410元。主审法官在审查时发现,被告保险公司并非适格被告,经过核保后主动指导当事人变更诉讼主体以便于后续诉讼程序的进行。由于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主审法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速裁快审方式对本案进行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判令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张某停运损失4410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本案是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的规定》,适用速裁快审方式审理的首例案件。速裁快审方式的应用极大提升了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增加了群众诉讼参与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吕闯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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