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日前,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
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日前,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通知显示,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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