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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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4版:教育在线

40所高中校长同发“诚信招生宣言” 开创长春教育阳光招生新局面

    中考在即,全城瞩目;数万学子,分秒必争。实力高中,翘首以待;诚信招生,广招优生。

    为了严肃践行教育部招生“十项严禁”内容要求,全力打造长春高中教育阳光招生的新形象,城市晚报在长春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力邀40所高中学校校长聚力发声,齐发“诚信招生宣言”。

    诚信招生宣言,既是对家长们的承诺、对学生们的承诺,对立德树人根本育人理念的承诺,更是对长春教育的坚定承诺。

    就让这响彻耳畔的铿锵誓言成为长春高中阳光招生的冲锋号角,就让这影响莘莘中考学子前途和命运的坚定承诺幻化成展示长春教育新时代美好形象的奋进旌旗。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沈雪峰 策划 文

    教育部

    招生

    “十项严禁”内容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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