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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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5版:都市

养了15年的孩子突然发现不是自己的 能索要赔偿吗?听听律师咋说

    “我把最好的青春、最好的年华都搭在了这个家庭上面,现在却妻离子散,我今年已经40岁了,我到底还有什么?”6月10日,农安县的张大哥(化名)说出了自己的糟心事,养了15年的孩子突然发现不是自己的,为此,张大哥还曾喝药自杀过,但现在他想清楚了,要拿起法律武器,要回这15年的精神损失费。

    “我与前妻结婚10多年了,都是学医的,所以也过了一些苦日子,有一个15岁的孩子,去年正月,我发现前妻疑似婚内出轨,我曾去车站附近找过,但妻子出轨的那个对象却跑了,所以没有证据。同年5月3日,前妻带孩子去那个男人家过节,被我看到了,之前我曾经提出带孩子出去玩,但孩子却称作业多……”

    这一切对于张先生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后面还有让他更加伤心的地方。

    “那个男人之前就与孩子偷偷做了亲子鉴定,他们总在一起相聚,在一起特别幸福。去年孩子过五一的时候,我正与前妻闹离婚,怕孩子在家心情不好,我就提议带他出去玩,可他却说作业多,我就没再打扰他。去年5月3日,前妻就将孩子带到了那个男人家,我去的时候,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仿佛我才是那个多余的人!后来我让孩子回家,他却没有回来,当时心里特别压抑,去年5月4日,我一时没想开就喝药了,被送去医院抢救,才终于看见孩子。住院后,孩子的行为让我感到寒心,一点都不关心。与我婚后的十五年里,前妻没有在我家做过一次饭,我家里的老人没有感受到一点温暖。”

    “经历过这种种事情,我越看越觉得孩子外貌不像我,去年6月,我们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真的是让我万万没想到……养了15年的孩子,竟然不是自己的骨肉,但在这之前,妻子还想瞒我,还曾问我离婚后孩子抚养、学费以及长大娶妻生子钱怎么办?当时我告诉前妻,我就这一个孩子,我肯定得管,钱肯定得全给孩子。”

    “我和前妻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孩子还坐车打游戏,之后他妈把他领走时,本以为孩子会和我抱头痛哭,因为这很有可能是见得最后一面了,可事实上就我自己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袖子都哭湿了。孩子则骑着滑板车,和他妈妈有说有笑地走了,这真是太让我寒心了!当时走的时候,我与前妻签了协议,虽然上面写的总共给我21万赔偿(孩子抚养费16万,精神损失5万),但当时签协议时我心情不好,整个人都稀里糊涂的,所以也没仔细看上面内容,妻子将家里的房产和车产分割成了两部分,她把她的那部分也折算成了现金,算到了给我的21万补偿中,所以,我实际上得到的现金赔偿就10万。”

    张大哥说,之前车和房子也都是前妻的名字,他当时也是怕前妻将这些财产卖掉,所以才签了协议,同意过户。

    经过这段时间的冷静,张大哥十分的好奇:房子是当年父母给他买的婚房,能算作婚后财产吗?前妻凭啥把房子的价格折算出来,拿出一半算作赔偿款! 

    张大哥说,他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的家庭,但从未让孩子受过委屈。“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所以我父母对这唯一的孙子也格外宠爱,每年过年都给压岁钱。但现在,这份爱已经完全化成了羞辱……”

    “我父母给前妻买的金戒指,以及前妻生孩子剖宫产钱(1450元),还有前岳母帮忙看了4年孩子,我非常感激,所以他们家的取暖费一直由我来交(10000多元),我现在都想要回来,不是钱多少,我是感觉这钱我花得冤枉。另外,我实际上只得到了10万元的现金补偿,养孩子就按每个月1000元来算,这么多年,10万也不够啊!所以,我现在还想要精神赔偿。”

    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条,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表示,也就是说,男女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男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如果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暄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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