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3日依法对西安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征收。该项目征收范围:东起铁路沿线,西至翔运街,南起西安大路,北至红楼。
2020年4月27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安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充决定的公告》2020年第2号。在该公告范围内,坐落于1号楼1单元201,房屋所有权人为于连铭(已故)主张权利人王淑珍,身份证号码:220103193712223720,房屋建筑面积54.49平方米,房屋编号:QN-XAQB-1-1-201。
我单位根据调查登记表中记录的电话号码18186809438
、13756062577,多次拨打以上2个号码均未打通,且多方查找,仍无法与房屋所有权人取得联系,现发布公告予以寻找。限该房屋的主张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携带该房屋产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事宜,逾期不至,将依据法定程序执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被征收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包含5日),
联系电话:0431-81087781
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