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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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0版:都市

长春一中介自述心酸与无奈 买房者甩开中介“跳单”成交

听听律师怎么说

    购买二手房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中介公司,但也有一些购房者为省中介费,在看房后绕开中介与房主私下交易。昨日,有从事二手房置业顾问工作的网友爆料称,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某小区的业主,通过一名中介人员看房子,然后甩开中介,与业主私下成交,拉黑中介电话,删除中介微信。该网友细述了其中过程,并表达了个人的感受,一时引发热议。买房者“跳单”直接交易中介白忙活,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中介能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网友吐槽>>

    买房者为省钱甩开中介“跳单“私下交易

    昨日,长春网友以《长春中介人员自述心酸与无奈》为题爆料:长春净月高新区一小区的业主,此前以为父母购房为由找到中介公司介绍房源,在一名女中介员的带领下,看了几套房子并未满意。数日后,中介员发现该业主为父母购买了此前一同查看的房源。于是,打电话追问,得到答复是,并未购买中介介绍的房源。双方各执一词,陷入争论。

    网友爆料同时还展示了与该客户的微信对话截图,其中多为女中介员的质问,该客户只含糊回应两句:“为什么要问呢?”“你记性真好,见两次面就记住了!”此外,并无更多的信息,最后的聊天截图显示,女中介已经被拉黑。爆料网友以同行相怜的角度,对事情经过进行了复述和谴责。

    业内人士>>

    常遇买卖方为省中介费甩掉中介交易

    记者多方查找并未联系上当事双方,但采访到了同样作为二手房中介顾问的赵强(化名)。对于网友的爆料,他表示尽管不知道具体事情的发生细节,但表示在做二手房中介销售顾问7年中,他也曾经数次遭遇过被买卖双方甩开交易的情况。

    “一是普遍缺乏契约精神,二是买卖方都想省钱,三是竞争太激烈,行业还没有规范的合同,中介常常处于被动的状态……”赵强说,近年来,随着大小中介公司大量涌入二手房市场,房源有限,各公司之间竞争白热化,中介员之间都在抢独家房源,由此直接导致中介对买卖双方都不敢有太大的要求,这也给交易的“跳单”留下了漏洞,常常是买卖双方“一拍即合”,跳过中介交易。

    赵强说,在委托卖房时,房产中介公司一般会给卖家事先准备两种居间合同,一种是普通的委托合同,另一种则是独家委托合同。“独家委托协议,就是说不能再通过别的中介成交,但是有的却瞒着我们偷偷成交了。”赵强说,作为独家房源,中介员会把这套房子放在重点推荐位置,不仅在网站上着重推荐,也会进行一些包装,期间是付出了很多劳动的,但是有的客户还是为了省中介费故意甩掉中介交易。为了维护市场资源和客户口碑,中介员常常选择忍气吞声。

    律师:中介确认独家委托且提供服务可起诉

    对买卖双方”跳单“,甩开中介私下交易的行为,记者采访了吉林省中证律师事务所汤文士律师。她认为,首先要确认房东是否独家委托。其次,中介有证据证明,委托人接受了中介的服务,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两者确定,中介就有向委托人要求报酬或合理开支的请求权。

    汤律师进一步解释说,若房东独家委托且其他中介机构平台无该房源信息,则独家发布信息的中介机构处于较为有利地位,因为此时购房人看房后如果跳单拒付中介费的,若诉至法院,法院有可能因该房源信息来源唯一而认定该中介机构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判令购房人支付中介费。她还提到,口头形式的中介合同也可成立,同样具有效力,即使买方没和中介签订书面合同,但其“跳单”行为仍是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最后她提醒中介及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对中介服务完成情形详细界定,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免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在中介提供服务后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用,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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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中介公司看房,最后却绕开这家中介,另外与房主达成了买卖协议。中介公司一纸诉状,将买房人告上法院。2019年7月,常州金坛法院判决买房人违约,需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13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买卖看房确认书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确认书载明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遵守。中介公司已经按约定提供房源并带领吴女士实际查看,她却违反约定另行与房主达成买卖协议,故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1%的违约金,即13800元。

    /城市晚报全媒体记者 刘佳雪 报道  图片来自网友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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