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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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11版:都市

和女主播“处对象” 男子被骗两万多

    网络直播市场迅猛发展,有不法分子“闻风而动”,将目光瞄准了直播平台,利用“轻松赚钱、高额返利、谈恋爱”的噱头,诱惑观众落入骗局。4月15日,农安县公安局烧锅派出所就接到烧锅镇居民孙某报警称,其被某平台主播丁某以处对象为由骗取钱财物品共计2万余元。

    经调查,孙某近期在某直播平台关注一个女网络情感主播丁某,通过一段时间连麦聊天,对方以处对象为由,以“定情保障”名义要求孙某买手机、金戒指,骗取孙某人民币18000余元,并编造其他理由骗取孙某人民币3400元,随后将孙某拉黑。 

    为了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群众财产安全,烧锅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取证,于4月21日在长春市经开区一小区内将嫌疑人丁某抓获。经审讯,丁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此警方做出提示:一是要提高防范意识。上网打游戏、与网络主播聊天时,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二是要增强辨别能力。如果与所谓的网红、女主播建立朋友或恋爱关系,要多方观察、细致了解对方信息,切勿轻易被微信、QQ的头像所迷惑。三是要学会保留证据。网络交友过程中,要注意留下双方聊天记录。如果给对方汇款或邮寄物品,要留下证据。四是要及时报警求助。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城市晚报记者 吕闯 报道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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