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检察业务数据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1—3月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精准服务与保障民生等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新闻发布会通报的数据显示: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6人,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02人,共决定起诉5425人,不起诉813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71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75.5%。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398人,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88.7%,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0.3%。
在办理涉疫案件方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8件44人,审查批准逮捕32件36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85件110人,决定起诉53件72人,依法不起诉2件2人。为提高涉疫案件办理效率,落实快审快诉的指示精神,共提前介入案件侦查136件次。
在全面依法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吉林检察机关在稳步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2人,同比上升200%;决定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621人,同比上升2.5%;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6件,同比上升6.7%,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上升105.6%。通过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9600亩,保护被污染土壤300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吨。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0件,同比上升471%,实际救助人数27人,同比上升80%。
“通过每季度公开业务统计数据,对各类数据的联动和实时分析研判检察业务运行态势,有利于促使人民检察院司法决策、业务管理思维模式,从经验性、模糊化管理向数字化、精密化、智能化管理转变,为各级检察机关科学决策和指导业务工作提供参考依据。”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刘世天主任说。
/城市晚报记者 吕闯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