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谁敢动我的粮食,谁动,我就和谁拼命!” 4月3日,磐石市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处理2000余吨粮食执行时,遇到了被执行人的阻挠。
这起“大吨位”粮食执行,源起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磐石市宏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存在借贷合同纠纷,双方对簿公堂。审理过程中,被告给付原告借款50万及部分利息。另外,法院判决原告对被告存放在磐石市富太镇某合作社的2200吨水稻享有优先受偿权。
4月3日下午2点左右,磐石法院执行干警抵达执行现场,并按照原定的执行预案开始执行。在将拍卖成功的水稻装车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集结一群人出现在执行现场,试图阻止此次执行行动。
执行法官见状果断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张某控制到警车,告知其抗拒执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张某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之下,最终决定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董心 王国庆 城市晚报记者 李洋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