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此前已经给您下过告知书《一封信》,现在我们将对破坏绿化行为进行整治清除……”4月23日上午,长春市文教小区内的一户居民家门前私建菜地内,长春市红旗街道办事处对辖区“毁绿种菜”现象开展集中整治。当天出动执法人员20人、拆卸工人8人,集中拆除辖区绿地内私搭菜园12处,清理菜地27处,总面积1284平方米。下一步,街道办将联系园林绿化部门,对拆除的菜园空地进行栽植复绿工作……这只是长春市集中整治 “毁绿种菜”的一个缩影。
“毁绿种菜”行为侵占公共资源,破坏城市绿化,制造城市扬尘,侵害群众利益,投诉率较高。为了整治城市乱象,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4月15日组织召开“毁绿种菜”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动员全市对“毁绿种菜”问题实施依法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解决侵蚀绿化成果、侵占公共空间、破坏人居环境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居民小区、单位庭院、公共场所等区域规划绿地内“毁绿种菜”行为。整治行动将依据《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长春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和即将在5月1日施行的《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侵占公共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毁绿种菜”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以街道为主,加强属地管理,市、区、街联动,督促各物业企业和产权单位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排查,建档立案,通过自行整改、强行清理等多重手段,强力推进整治,实施销号管理机制。小菜园清理后,及时与园林部门对接,开展裸露土治理,进行补植复绿。
本着抓早抓小的原则,长春市城管委办公室将大力组织宣传生态文明、环境意识和城市意识,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发放《一封信》,引导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形成保护家园、维护城市环境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和媒体监督,设立宣传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期间,每周开展督查并通报“毁绿种菜”整治工作情况;适时召开“毁绿种菜”治理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全面整治。/城市晚报记者 刘佳雪 报道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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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5月1日实施 城市管理带来六大变化
城市管理“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管啥样”,作为长春市最新一部城市管理的总法规——《长春市城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在5月1日实施。记者从长春市城市管理局了解到,该《条例》正式实施后,市民以及管理部门遇到城市管理问题将不再困于“我该找谁”的尴尬,同时,长春市容环境管理也将迎来崭新局面,市民将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变化一:
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园“打开”围墙
2019年长春市人民大街改造,做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尝试——改造人民大街,包括人民大街沿线“拆围透绿”,69个单位庭院打开围墙,涉及多家政府机构。取缔了人民大街上600多个果皮箱,在全国属于首例!2019年6月,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第一个拆掉围墙,拆了围墙,外面设了长椅,做了漂亮的花墙,供市民休憩欣赏。
2020年,长春市“拆围透绿”将持续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园打开围墙,据悉,长春有122个公园,大多数公园都有“围墙”,今后这些围墙都会被逐一“打开”,通透开放。
变化二:
整治“毁绿种菜”还绿于民
城市里 “毁绿种菜”现象一直难绝,在一些小区乃至公共绿地上,常有居民将绿化植物毁掉,种上各种蔬菜。
2020年,长春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据《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把握季节特点,针对全市主城区范围内‘毁绿种菜’现象,启动‘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根治这块顽疾,提升市民爱绿护绿的意识。对不听规劝、拒不改正、顶风而上的“毁绿种菜”行为,将“动真碰硬”,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已处理的“毁绿种菜”行为,则会及时做好复绿工作,确保清理一处恢复一处,真正做到还绿于民。
变化三:
推进夜市建设开展街路美容提升
夜市是一个城市商业氛围的延伸和补充,是老百姓生活文化的重要代表之一。新《条例》规定,“区人民政府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目前全省正处于复工复产潮中,夜经济对于促进区域增长,增添新的发展引擎有重要作用。2020年长春市将推进夜市建设,繁荣夜经济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此前,长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起草制定了《长春市人民大街“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新“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2020年,长春市将做几个试点,推进商家门前绿化美化,让家家门口靓起来。同时,还将对其它街路进行美容提升,东风大街、民康路、吉林大路的改造也将令人眼前一亮。
变化四:
工地围挡将与周边环境协调成为风景
2019年长春开始了围挡提升改造工程,经过治理后,长春的工地围挡“颜值升级”,有的是长长的“绿墙”,有的是徽派风格,带有“琉璃瓦”状的顶檐,各具亮点和特色。2020年,依据新《条例》要求,工地施工现场管理,“进出口道路硬化,围挡、防护网、照明等设施设置规范;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挡。”2020年长春围挡要的不仅仅是安全,更是美观,和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相映成趣,是区域文化的体现,也是一道城市里的风景线。
变化五:
与水、电、气、供热联合惩戒违法建筑
按照新《条例》规定,“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并按照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
违法除了限期自行拆除、依法被拆除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违法建设处置决定及其执行情况告知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对于有涉及违法建设的房屋,在违法建设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书面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属于法定不予登记情形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这意味着,违法建筑将面临水、电、气、供热的联合惩戒,房屋主体也不能交易、不能租赁,严重的还将进入诚信体系黑名单中,影响到高铁、飞机出行等。
2019年长春市城市管理局拆除违法建筑236万平方米,2020年将继续加大力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变化六:
区政府可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
在乱摆摊这一城管领域“老大难”问题上,新《条例》变“堵”为“疏”,做了专项规定——区人民政府在不影响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在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内经营,应当达到下列要求:按照规定的地点、范围、时间经营;经营设施和卫生设施齐全,设施整洁完好、摆放有序;及时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洁。
同时,新《条例》鼓励公众监督。“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应当将部门职责范围、管理依据、工作程序、处罚标准、监督电话以及城市管理动态信息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可以向城市管理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对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可以向城市管理有关部门或者其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城市晚报记者 刘佳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