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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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7版:都市

罚款62万! 长春查获5.75万只不合格口罩

    通过微信渠道购入的5.75万只口罩,有4.75万只跨省销售,而这些口罩竟然都是过期变质废品。日前,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宽城分局查获了一批不合格口罩,并开出了62万元的罚单。

    在全国抗击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宽城市场监管分局接到重庆市沙坝区市场监管局提供的线索,反映吉林省某公司涉嫌销售质量不合格民用N95口罩。宽城市场监管分局立即采取行动,经缜密摸排,查明当事人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和其他标识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与进货渠道王某(沈阳人)取得联系并达成协议,以13元/只的价格购进KN95口罩(以下简称涉案口罩)57500只,其中自留使用1万只,剩余4.75万只涉案口罩以15.5元/只的价格通过沈阳物流销售至重庆某粮油有限公司。经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涉案口罩经生产某品牌KN95口罩的公司出具的鉴定函和辽宁省劳动保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证明,此涉案口罩为过期变质废品。

    当事人销售过期变质的质量不合格口罩,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口罩的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人民币62万元。

    在全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在微信等网络平台难辨真伪、急于购买的心理,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口罩,并加价牟取利益,且销售数量大,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后果。消费者使用这种质量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万一在防控一线工作中受到感染,后果将不堪设想。宽城市场监管分局站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紧紧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局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办案人员加班加点,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限查办此案,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为人民的执法理念。

    /城市晚报记者 王跃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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